关于开展“讴歌建党伟业·牢记初心使命”系列文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4 浏览量:

各单位: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回顾党的光辉历史,生动反映中国共产党艰苦卓绝的奋斗历程,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唱响时代主旋律,激发全校离退休教职工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热情,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决定开展“讴歌建党伟业·牢记初心使命”系列文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类别

本次系列文化活动包括书法、绘画、摄影、诗文作品征集与展示。

二、活动主题

围绕庆祝建党百年主题,通过书法、绘画、摄影、诗文等作品形式生动展现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的光辉历程,突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一系列伟大成就,讲好讲活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英雄的故事。

三、作品要求

(一)书法作品

1.限软笔,书体不限,正文字径原则上不小于15cm,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高度不超过180cm,宽度不超过97cm),一律为竖式。

2.内容为老一辈革命家与党中央领导人关于党的领导及中国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的相关论述与“金句”为主,如毛主席诗词、习语金句等。

3.每位离退休教职工最多可提交5幅书法作品。

(二)绘画作品

1.中国画:作品以6尺宣纸标准,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97cm×180cm。作品装裱可装成带有绫边的单片。如将作品装裱在硬板上,硬板制作必须平整、结实,不易变形,作品托裱必须结实不易破裂。

2.油画:作品装框后长宽尺寸均不得超过200cm。

3.水彩、粉画:水彩、粉画作品装框后长宽尺寸均不得超过150cm。水彩画如装镜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玻璃。

4.每位离退休教职工最多可提交5幅绘画作品。

(三)摄影作品

1.摄影作品要求:单幅、组照均可;黑白及彩色作品均可;作品以数字格式提交,最短边不小于1024像素,原片大小为佳,格式统一为JPG,每件作品应标注名称,命名方式为“作品名称+作者姓名”。

2.每位离退休教职工提交作品不超过10件。

(四)诗文作品

1.征文体裁不限,散文、诗歌、记叙文均可。

2.离退休教职工可结合自身革命、学习、工作经历进行创作,题目自拟,文责自负,要求原创。

3.字数2000字以内,诗歌字数不限。

四、征集时间与提交方式

1.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2021年3月23日至4月16日

2.提交方式

请离退休教职工将书法、绘画作品提交至泉州校区椿萱楼302室或厦门行政研发大楼1908室;摄影、诗文作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ltc@hqu.edu.cn。

五、活动说明

1.创作者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创作者同意在完成作品提交后即认可离退休工作处对参赛作品拥有无偿展览、发布和出版的使用权。

2.经与党委宣传部协商,将选送部分作品参与“庆建党百年华诞 为党旗争光添彩”系列文化活动。

3.离退休工作处党委将对全部应征作品进行评奖和奖励,为应征者颁发纪念奖,拟于6月举办专题展览,并在《华大老同志》、离退休工作处网站上展示。

4.获得宣传部奖励的作品将登载于华侨大学文化网、《华侨大学报》《华大青年报》,且由其集中展示。

5.本次系列活动相关事宜可咨询离退休工作处周思博老师,联系电话0595-22693611。

离退休工作处党委

2021年3月23日